在法院开庭时,应该注意以下事情:
按时到达法庭:开庭时间一般在法院公告中明确规定,当事人和旁听职员应当按时到达法庭,防止迟到。假如因特殊状况不可以按时到达,应当提前向法庭说明状况并申请延期。
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在开庭时,当事人应当携带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如起诉状、答辩状、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假如需要用电子设施,如手机、平板等,应当提前向法庭说明并得到允许。
注意着装得体:在法庭上,应当注意着装得体,以示尊重。假如当事人是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应当穿着律师袍或职业装。假如当事人是普通公民,也应当穿着得体,防止过于随便或暴露的服饰。
遵守法庭秩序:在法庭上,应当遵守法庭秩序,不能大声喧哗、扰乱法庭秩序。假如对法庭程序有疑问或不理解,可以向法官或庭务职员询问。
认真听取法庭调查和辩论:在法庭调查和辩论阶段,当事人应当认真听取法庭调查和辩论的内容,以便更好地知道案件状况和我们的权利义务。
小心发言:在法庭上发言时,应当小心发言,防止使用方法不对言辞或攻击性语言。假如需要对证人或鉴别人进行质证,应当在法官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尊重法官的裁决:在法庭上,应当尊重法官的裁决,不能对法官的裁决进行评论或攻击。假如对裁决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定程序申请上诉或申诉。
总之,在法院开庭时,当事人和旁听职员应当遵守法庭规则和程序,尊重法官的权威和裁决,积极参与庭审过程,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