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以前借钱老公不还该如何解决
依据国内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明确规定,所谓夫妻一同债务,主要涵盖了以下两方面内容:
第一,这部分债务需要是得到夫妻两人一同签字或是有其中一方在事件发生后进行事后追认的;
第二,另一种状况则是,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另一方所背负的用于家庭平时生活所需的债务也被视为夫妻一同债务。假如在结婚以前产生借贷行为的目的是为了结婚以后家庭一同生活或生产经营等事情,并且债权人可以提供有关有力证据来证明此笔债务事实上是上述两种意义上的夫妻一同债务范畴内,那样在此情形下,该债务便应由夫妻双方作为债务人以一同名义一同负担清偿责任。然而,假如根据前述相同的规范来判断,结婚以前贷款并未实质运用到结婚以后,亦或是债权人没办法出示充分靠谱的证据来证实此类负债实质上属夫妻一同债务,那样大概该笔款项并不是夫妻双方的一同债务,而是借款人本人的单独债务。在这时,债权人就应该选择直接向借款人追索这部分债务,而非强制其配偶就此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说,假如结婚以前贷款并不是夫妻一同债务的性质,那样其配偶确实没必要对此进行承担偿还之义务。但如若构成一同债务,债权人则有权向夫妻双方提出一同债务偿还请求。债权人应当积极采集证据,尽量证明该笔债务确系夫妻一同债务事宜,从而更好地保护和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一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一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平时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是夫妻一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平时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是夫妻一同债务;但,债权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一同生活、一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一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结婚以前借款未还结婚以后怎么样追讨
结婚以前借款未还,结婚以后追讨需明确借款性质及双方约定。若该借款明确为结婚以前个人债务,结婚以后追讨时,债权人可向借款人本人倡导权利,借款人配偶无还款义务。但需保留借款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等。若借款用于结婚以后一同生活,虽为结婚以前借款,也会被认定为夫妻一同债务,债权人可向夫妻双方倡导还款。追讨时可先与借款人协商,需要其按时还款,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供充分的借款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借款人偿还借款及可能产生的利息等成本。诉讼过程中应注意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结婚以后借款一方拒绝偿还如何解决
结婚以后借款一般认定为夫妻一同债务,除非有明确约定该借款仅为一方个人债务。若一方拒绝偿还,另一方可先与他们协商,需要其承担还款责任。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原告需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与该借款用于夫妻一同生活或一同经营等。若法院认定为夫妻一同债务,会判决双方一同偿还;若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则由该方一个人偿还。同时,在实行阶段,法院可对拒绝偿还一方的财产采取强制实行手段,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依《民法典》1064条,夫妻一同债务为:一同签字或事后追认的债务;婚姻期间用于家庭平时所需的债务。结婚以前贷款若用于结婚以后家庭或经营,且债权人能证明,则为一同债务,双方一同偿还。不然,为借款人个人债务,配偶不需要承担。债权人应举证证明一同债务以保护自己权益。